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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3 名激励对象第一次解锁期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时间条件、公司层面业绩条件和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 公 司 为 符 合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的 23 名 激 励 对 象 持 有 的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本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监事签名: 叶红军: 陈建飞: 程 丽: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