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消息,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2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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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显示,截至调查日,复星保德信人寿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2.对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等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3.不具备条件经营健康保险业务;
4.向中介机构支付实物奖励;
5.对非保险代理业务活动计发佣金;
6.保险公司投资企业股权估值不审慎;
7.保险资金未独立运作;
8.不符合投资管理能力标准的情况下新增投资管理业务;
9.运用不同类别保险产品资金投资股票未分别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10.与关联方共同控制的股权投资项目以财务性股权投资报告监管部门。
另外,6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总计罚款51万元。
截至调查日,孟浩是对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不符合投资管理能力标准的情况下新增投资管理业务以及运用不同类别保险产品资金投资股票未分别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
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罗国华是对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向中介机构支付实物奖励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2019年至2020年,苏梓卿是对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企业股权估值不审慎以及与关联方共同控制的股权投资项目以财务性股权投资报告监管部门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2020年12月起,陈国平是对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资金未独立运作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沈淑渊是对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张松琴是对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对非保险代理业务活动计发佣金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